价 格: | ¥面议 |
有效期: | 长期有效 |
所在地: | 上海 |
数 量: | 不限 |
电 话: | 400-666-2680转1307 |
商品详情
食物相克 1、不宜与兔肉同时食用。
2、不宜与鲤鱼同时食用。
宜食人群 一般人群均可食用,老人、病人、体弱者更宜食用。
忌食人群 1. 感冒发热、内火偏旺、痰湿偏重之人、肥胖症、患有热毒疖肿之人、高血压、血脂偏高、胆囊炎、胆石症的人忌食;
2. 鸡肉性温,助火,肝阳上亢及口腔糜烂、皮肤疖肿、大便秘结者不宜食用;
3. 动脉硬化、冠心病和高血脂患者忌饮鸡汤;感冒伴有头痛、乏力、发热的人忌食鸡肉,鸡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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